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信息公开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 以下简称基金会) 的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尊重捐赠人意愿保证公益项目资金使用为基金会控制日常经济活动与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基金会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金会的公益项目行政办公费用投资理财项目 等均应纳入基金会的财务预算管理范围

第三条  财务预算是基金会的综合业务活动计划,是全年公益活动的奋斗目标和活动纲领

财务预算管理是基金会按年度预算编制依据和工作安排各部门下发预算通知,由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通知要求编制部门预算由综合部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汇总预算并提交理事会研究审批是全员参与全程控制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基金会财务预算应以下列条件为编制基础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理事会提出的本年度财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三)基金会公益活动开展计划和公益资金募集计划

(四参考基金会历史水平;

(五)对未来公益活动开展规划前景的分析

第五条  基金会财务预算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公益优先及公益项目资金使用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原则

(二)坚持当年公益事业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70%基金 会工作人员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指标控制原

(三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统筹安排确保切实可行围绕公益战略实施

(四坚持战略指导性原则体现基金会既定战略的要求

坚持整体优化原则保证基金会公益活动的最大化 符合捐赠人的意

(六)坚持连续编制原则,财务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等应在一定期间内保持不变,不同期间应相互衔接

(七)坚持可调整原则,遇有突发事件或社会环境发生变化时,通过一定程序批准可以对财务预算进行合理修正

(八坚持上下结合原则各部门上报到基金会的财务预算草案,由基金会根据年度总目标平衡汇总由理事会确定,经理事审议批准后下发各部门执行

(九)坚持基金会全员参与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以保证财务预算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权限

第六条  基金会的综合部负责基金会年度财务预算的日常管理工作,基金会的各部门负责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

第七条  理事会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审批,并负责组织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监事会负责监督。

第三章 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八条  基金会财务预算分为公益项目收入预算公益项 支出预算、行政办公经费预算和理财投资预算四个部分

第九条  综合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收入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业务发展计划合理预测制定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根据上年度收入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按基金会费用标准或工作量测算编制

第十条  上年度十二月份为基金会年度预算的编制时间预算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财务预算以人民币为主要计量单位

第四章 财务预算的审批

第十一条  综合部负责收集各部门编制的财务预算,并对各部门编制的预算进行综合平衡审核,并编制汇总预算提交理事会讨论审批,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印发执行

第五章 财务预算的执行、分析与调整

第十二条  财务预算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预算一经批准,基金会的全部资源运用和业务活动应受制于财务预算的控综合部应根据理事会审议的全年预算指标层层分离横向和纵向下达到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

第十三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整预算项目的由部门列示调整原因、项目、数额及有关说明,综合部审核,报理事长、秘书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追加预算项目的,部门应写出专题报告,综合部审核综合平衡后报理事长、秘书长同意,再提交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基金会应建立预算分析制度,在季末和年末,综合部应总结、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理事会讨论。

第十六条  如遇重大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况需进行财务预算调整时,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

第六章 财务预算的监督

第十七条  基金会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控制以及调整,均应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制度

第七章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基金会